昭通评论:不可照搬“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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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重庆市江津区委巡察组发现双福中学、江津四中、江津五中3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发言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经查,他们是套用了同一份材料,发言才会如出一辙。
当前,一些干部或职员的文稿热衷于照搬“套路”,公式化的叙述洋洋洒洒,模板化的结构信手拈来,通篇满是无比正确的废话,真正挖到根上、说到点上的话语寥寥无几。
钟情于作“套路式”文章的干部,有的是懒得动脑费心,不愿深入调研,只想仿照他人稿件修改、拼凑;有的是担心言多必失,唯恐自己的表述有误不被上级接纳,或者观点主张得罪别人、影响个人;还有的是苦于任务繁重,需要起草的文件材料众多,没有时间和精力认真撰写内容,迫不得已照葫芦画瓢来应付。
会议发言或报告是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理应是动态更新、因人而异,若“套”在一成不变的“路子”里,让形式束缚住内容,又怎能体现出价值?照搬“套路”看似在借鉴集体智慧,实则有抄袭之嫌,归根到底是缺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破解难题的担当。
“套路化”报告和“八股腔”文章,即使看上去冠冕堂皇,有标准模板、完美表述,终究是不接地气、徒有其表的空中楼阁,难以触碰问题实质,更难以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杜绝照搬“套路”,要从个人和单位两方面入手。干部自身要端正态度,下狠功夫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考能力,通过深入学习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自身的正确认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之中,多讲有用、实在的话,敢于提出有新意甚至有棱角的观点。有关部门要坚持问责和激励两手抓,对行文惯用“套路”甚至抄袭的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问责处理;同时,要通过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干部出新思路、新方法,大胆使用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干部,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单位工作报告应当紧扣“新”“实”二字,做到“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才能发挥出最大价值,满足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昭通评论:不可照搬“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