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吕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银保监罚决字〔2019〕11-24号)显示,离石区联社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格、金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当事人杨永兴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任凡成负直接领导责任;卫海宏负审查直接管理责任;赵勇、白瑞芳、邢文锺、李毅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李兵贷款审批把关不严,负有直接经办责任;姚莉贷中审查不尽职;查库制度执行不严格;张慧红未严格执行查库制度;吕美未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刘嘉嘉未严格执行查库制度;梁志勇作为管库员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多次违规操作,造成库款短缺。
吕梁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五十一条、《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八条规定,对离石区联社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对当事人杨永兴、任凡成、卫海宏、赵勇、白瑞芳、邢文锺、李毅、张慧红、吕美、刘嘉嘉警告;对李兵、梁志勇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对姚莉警告并罚款5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离石区联社全名吕梁市离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4年4月1日,注册资本3067万人民币,吴青平为法定代表人,吕梁市离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持100%比例股份。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五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应根据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的调查结果,对具有以下情节的授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疏漏的;
(二)未对客户资料进行认真和全面核实的;
(三)授信决策过程中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审批的;
(四)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对授信和担保物进行授信后检查的;
(五)授信客户发生重大变化和突发事件时,未及时实地调查的;
(六)未根据预警信号及时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
(七)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
(八)不配合授信尽职调查人员工作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九)其他。
《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