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法
为及时掌握、正确应对、有效引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舆情,有效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监管为民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工作办法。
本办法中的舆情信息,指通过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群、新闻跟帖、转帖,以及报刊、电台、电视等反映出来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新闻、评论言论和观点等信息。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相关科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舆情监测与处置的决策和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管理与处置日常工作。
二、任务职责
局领导小组主要是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突发舆情事件处置原则、工作流程、应对办法;针对舆情事件进行形势研判、任务部署、组织协调;依据舆情发展情况及时组织舆情应对,积极主动开展舆论引导。
三、基本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做好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工作,舆情事件发生后,必须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不准确报道,严防因贻误而被恶意炒作的事件发生。
2.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各分局、各科队所要严格按照《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宁食药监应宣〔2014〕387号)及《南京市浦口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浦政办发〔2015〕85号)各项制度和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3.加强引导、注重实效。要切实增强舆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舆论引导工作水平,确保各类新闻、信息发布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
4.强化纪律、统一发声。舆情事情敏感性强,政策性强,发酵速度快,事件容易失控。各分局、各科队所在进行舆情应对时必须统一指挥步调一致。舆情应对信息发布要在得到局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授权的情况下办公室扎口发布,不得随意发声。
四、工作制度
1.监测与报送。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收集热点敏感信息,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要强化舆情收集,有专人负责。舆情监测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舆情进行监测,机关各科所队负责与工作职能相关的舆情进行监测。分局和科室应将监测情况及时通报局办公室;监测到的等级以上舆情信息2小时内报送局办公室,节假日期间直报局值班室。
2.研判与处置。对监测到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加强与涉情街道(部门)的沟通,及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对需要应对的舆情,局领导小组提出并确定处置应对措施和意见,指定相关科室进行具体应对和处置。各科队所、分局应对业务工作中潜在的舆情风险,提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呈报局领导小组。搜集到舆情后,可分随报、专报、旬报、月报形式,视情报送局领导小组。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态势,做好跟踪续报工作。各科队所、分局要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及时应对、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舆情的处置工作。
3.考核与追责。实行舆情处置责任追究机制。局领导小组将舆情监测、报送、处置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漏报、瞒报、错报、处置缓慢,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将对舆情监测、报送、处置情况根据需要上报区委、区政府。
五、舆情信息事件分类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敏感程度、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舆情信息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警示级别,警示信息由领导小组研判决定发布。
1.蓝色警示信息是指可能引起社会关注,需要监管部门密切注意,防止危害扩大、形成舆论热点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
2.黄色警示信息是指涉及范围比较广,传播速度较快,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
3.橙色警示信息是指涉及范围广泛,可能产生行业系统性风险,传播迅速,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
4.红色警示信息是指涉及多个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传播速度极快,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
六、舆情信息的分级处理
根据舆情事件形成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舆情信息的通报及分级处理,局领导小组研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1.蓝色警示信息发布后,有关分局、科队所要关注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密切注意其他类似问题,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研究防范措施。
2.黄色警示信息发布后,有关分局、科队所要积极调查核实,并跟踪督办,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前期调查处理完毕后,按工作程序将结果报局领导小组。
3.橙色警示信息发布后,由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调查、核实、应对工作。每天将重要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局领导小组。
4.红色警示信息发布后,由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和应对工作,随时报告工作进展,参照相应级别事故或事件处置程序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按要求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并准备配合上级调查核实。
5.警示级别的初判与调整。局领导小组对警示级别作出初步判断并报上级相关部门。情况发生变化或上级部门有明确批示的,根据批示或变化情况对警示级别作相应调整。
6.舆情信息处理的督查督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督查督办制度,随时掌握事件信息处理进展动态,并适时汇总、通报各单位办结情况。各分局、科队所应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要迅速核查,快速处置,建立督查督办制度,抓好督促落实。
七、机制保障
1.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处置各工作流程、职责、措施落实到位。
2.指定专人加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OA办公平台,利用平台进行进行舆情信息及时传递、研究交流、动态跟踪。
3.建立舆情监测应对会议制度,适时通报工作、研究对策、部署任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日常培训交流、情势研判、问题会商及联动处置工作。